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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4
30截止,重新开始。 - [呢喃]
没有背书。
没有写稿。
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
当生活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
像电吹风一样的噪音也就变得无所谓。
很久没有专门更新过这里,
很久没有想方设法重新打理这里。
真是懒惰。
曾几何时,
博客是我唯一的感情寄托。
也由着这个渠道,
认识了很多人。
或许应该重新开始,
或许应该打理自己乱糟糟的生活。
30截止,重新开始。 -
TEXT/小肥羊( 搜狐娱乐一哥 http://wing2046.blogbus.com/logs/18760449.html )
黄晓明代言Pepsi,我没觉得这件事多为内地人争光,虽然他还代言了Gucci 2008系列。上周Pepsi在HK举办发布会,其它四位代言人明显不鸟黄晓明同志。可黄同学在台上依然很妩媚,不停摆出非常妖娆的pose。我现在特别抵触见到黄晓明总是穿很王子feel的衣服,每次经过唱片店看到那张《It's Ming》的海报就不寒而栗。当然晓明很火,港台也都吃的开。Uno、Bazzar内地版3月号的cover guy,Uno香港版4月号以及风度5月号男装别册的封面也是他。 -

“鞋子不仅能将你带到想去的地方,还能告诉别人你是谁”—— 约翰·罗布
远古时代,土地的高低不平,气候的严寒酷暑让人类本能地要保护自己的双脚,于是就出现了鞋:简单包扎脚的兽皮、树叶便成了鞋的雏形。虽然我们已无缘见到那些曾经的过往,但古人保存下来的文史,仍能给我们展现一部精彩的“鞋履春秋”。
通常情况下,女人们对于鞋子的热爱是狂热级别的。相信看过《欲望都市》的人都会对剧中那个金发碧眼、身材矮小的专栏作家兼鞋迷Carrie Bradshaw印象深刻。每当她路过曼哈顿的鞋店,都会不可自拔地深陷其中,而将自己公寓里那些早已填满了整面墙壁的藏品给忘得一干二净,但这就是鞋的魅力,无人可敌。或许远古时代的先民们未曾想到过,自己只是出自本能的举动,让鞋不仅成为了保护双脚的工具,同时也成为了影响日后生活的一个转折点。作为现实生活中“为鞋痴狂”的典范,拥有超过5,000双各类鞋子的马科斯夫人绝对是当之无愧的代表人物。犹记得当警察将满脸颓丧的她推出总统府时,这位曾富可敌国的女人竟只惦念着那些鞋子的去处。虽然旁观者大都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但我的某位同样有此嗜好的朋友却对这样的行为非常认同,并且义正词严地教导我,好鞋与坏鞋的差别,不单是漂亮程度的不同,更重要的穿上它们时的个中体会,只有当你尝试过才会体验到。也难怪会有人用“鞋子与女人一同分享经历,不论你处于人生的哪一个阶段,无论身材肥胖或纤瘦,鞋子永远跟你在一起”来解释这些女人们的“奇怪”心态。而许多事实也间接证明了,鞋的确是忠贞不二又不会说刻薄话的最佳伙伴。
说到与女人们休戚相关的漂亮鞋子,就不得不提与她们几乎天天作伴的高跟鞋。公元15世纪时,法国宫廷服装师发明了高跟鞋,从此之后无论鞋跟的形态如何变化,高跟鞋的样式都经久不衰。其实,高跟鞋的出现只是方便人们骑马时能将脚够扣紧马镫,而远非坊间所流传的、威尼斯商人们因惧怕老婆红杏出墙而不得已想出的“损招”。此后,直到16世纪它才真正成为达官显贵们的时尚玩意儿。法国的路易十四皇帝是一位高跟鞋的革新者,这位身材矮小的统治者让鞋跟高度第一次超过了4寸,初衷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高大威武、自信和更具权威。与此同时,精明的贵族们与他们的专属鞋匠却瞅见了皇帝没看到的部分,不断地开始尝试为鞋子设计不同的款式和使用各种面料以满足自己对于美的渴求。之后,男人与女人的鞋款也逐渐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男鞋开始变得简洁干练,鞋跟也逐渐变低以方便行走,主要以皮质和丝绸为主;女鞋则大量吸收了当时男鞋中的各种装饰元素,例如蝴蝶结、丝带,并不断地尝试除了牛皮外动物毛皮或服装布料应用在鞋子的制作中。久而久之,鞋逐渐成为了服饰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作为曾经的工业革命的一部分,制鞋技术也历过辉煌过后的阵痛期,但为数不多的、专注于欧洲式纯手工技艺的店铺却在机械化浪潮的对抗中顽强地生存下来,成为成功人士们追捧的“明星”,而在这些“手工爱好者”里,男顾客总是占据了半壁江山。意大利制鞋世家掌门人约翰·罗布的精辟概述或许可以解释这一现象,“鞋子不仅能将你带到想去的地方,还能告诉别人你是谁。新鲜时带沾着血肉的皮料让皮鞋成了现代男性身上仅存的带野蛮气味的铠甲,它将美丽与暴力融为一身”,这句话让男人们突然认识到,同所有服饰一样,鞋子在某些特定时刻,不仅代表着你所希望留给别人的印象,更是彰显身份的道具。
无论是时髦的,还是稳重的,定制服务都能为把苛刻要求变为最实际的解决方案。那些非得出没于欧洲皮料工场才能弄到的小牛皮、鸵鸟皮或是鳄鱼皮让身着燕尾服的男人们亲身体验到“足上生辉”的精彩,甚至只需要拿出制鞋时附赠的手工鞋楦就能满足别人的好奇心,毕竟这个东西世上只有一个,而且还是由工匠们一点点地打磨而成。虽然等待的过程需要一年半载,但培养出的自信可能是无限量的,这或许也可以看做是鞋的功能性之外的更重要的一项任务吧。
5双男士必备鞋款
1.牛津鞋
出席正式场合的男人们必然需要一双合乎仪表鞋子,而充满艺术气息同时又低调雅致的雕花牛津鞋无疑是最好的伙伴。尽管它们打理起来会颇费些时间,而平日穿着的机会也大大少于别的鞋款,但无法否认的是,当你穿上一套贴合身材的西装时,深色的牛津鞋无疑是你最好的选择。
2.双色鞋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双色拼花鞋简直就是30年代人的必备单品,但若用到现世就有些让人无法接受。不过你需要了解的是,这种常会出现在歌舞片时代的明星鞋款,同样是高尔夫球场上的常青树。一双得体的双色拼花鞋不仅能提升你的整体形象,还能让球伴们对你刮目相看。要知道,其实那些场上的高尔夫老手,都是以买对鞋开始自己专业生涯的。
3.乐福鞋
因为无需弯腰系鞋带,乐福鞋便有一个贴合实际的外号——“懒人鞋”。可事实上,除了免去了弯腰之苦,乐福鞋也是对于商务男士们来说最为实在的鞋款。进可攻退可守是乐福鞋风靡世界的原因之一,不仅能搭配正装,也能在休闲服中游刃有余。难怪那些职场新人们总会把自己的脚上风光全部交给乐福鞋,因为它实在是集上班和休闲于一身的优越品种。
4.孟克鞋
鞋面上有一个宽大的横向带装饰及金属环扣是它的最大特色。曾在二次世界大战时作为美国空军军官们专用款式的孟克鞋因它兼具的优雅气质和不羁样式成为了时尚的代名词,同时也是英国绅士们最为钟爱的鞋款。
5. 靴子
曾经红极一时的美国西部片是男人野性和狂放的证明,而穿着在主角们脚上的长筒靴也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标志物。尽管和其他鞋款相比,靴子的可穿时间与适穿人群都十分有限,但它提升视觉感受和改变气质的独特效果却是毋庸置疑。 -
现实生活的诸多不如意,
容易催生幻想症患者的产生。
我,
应该就是其中之一。
记得以前就曾无数次虚拟过关于某女的“诸多恐怖行为”,
其结果是,
蘑菇家附近的邻居们大概都能记得两个狂笑不止又不知道他们在干吗的小男生,
而那位无辜的某女则意外充当了幻想症世界的主角,茫然不知所措。(当然意识形态健康、良好)
稍稍规整一下,
我会发现自己的幻想高峰期通常分布在一天的任意一个角落,
半夜的时候——
在梦里幻想。
上午的时候——
在办公桌前对着电脑上的选题计划幻想。
下午的时候——
会因为某个不要脸的中间关系者而幻想(内容不乏CSI中上演的桥段)。
今天临晨则是在梦里幻想到一半被现实的手机铃声吵醒,
继而出现在制版公司,
在半梦半醒之间幻想着出版社会爆炸、广告公司突然被查封之类的合理性想象。
除此之外,
脑子里最容易想到的幻想症患者就应该是著作等身的作家们,
他们都是细致入微的生活观察者和体验者之外,
YY大王的身份也通常会让他们的作品熠熠生辉。
比如侦探小说家、恐怖小说家、言情小说写作者(请注意用词)等等等等。
如若不然,
我们的图书出版世界或许就没有这么欣欣向荣、蓬勃发展。
(强烈缺乏对作品的幻想功能而把此项本事延伸到生活中的郭敬明除外) -
不要以为喜欢挑剔食物、
注意形象的人就是少爷做派。
加班加到辛迪瑞拉都怕的12点以后,
和人聊天的话题竟然扯到“是否会放下身段做某些事情”上。
事实上,
我很热爱散着鸡毛气味的集贸市场,
踮着脚跳过地上一滩又一摊的养鱼水是相当有劲的事情。
更不用说那些自制麻油的铺子飘出来的香味,
还有下班时分依靠车把手裹挟着各种小菜的工薪阶层。
其实逛这种地方最好的时候是在周末清晨7点钟。
那时候你会看到这个城市最令人着迷的一面——
各地的方言调子扯开嗓门把整个菜市场弄得热火朝天,
阿姨妈妈奶奶级的顾客们会用两个手指提着一条鱼的尾巴讨价还价,
或者挤在肉摊头前面指指点点:
“师傅,
这块肥肉帮我切掉,
阿拉小宁伐要吃的。”
或者是拎着个老母鸡的翅膀戳着它的胸脯,
倒提着被放了血的禽类喜滋滋地跑到旁边的菜摊买上几块姜,
附带一把免费的葱。
最有意思的大概是会排起长队的熟食店,
随便切上十几块钱的叉烧、
半只烤鸭就能搞定懒得做饭的时候,
就算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菜好烧也能从相熟的菜场搭子那里寻求点灵感。
炖个蛋糊如何?
或者去水产摊头买点落市的蛤蜊。
这个味道,
鲜得唻!





